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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评优树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评优树模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4/15 11:26:11

各二级学院(部)团工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团中央十七届二中全会、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对于引导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2014年度,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践行中国梦系列活动,在推进团员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批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集体和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青年典型,加强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增强广大团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青年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告》和团省委《关于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评优树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评优共设立了6集体奖项和12个人奖项:五四团工委、红旗团工委、创新创业先进集体、优秀学生分会、五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标兵”、“挑战杯”“博学杯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挑战杯”“博学杯优秀参赛选手、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校级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模范团员、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

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评优树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整体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团工委将评选名单申报表及评优材料务必于4月20日17:00之前上报校团委办公室(双穗苑302),需要提交的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tuanwei092@163.com。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以团工委为单位统一报送,评选名单经校团委评审后进行表彰奖励。

团委网站:http://tuanwei.xaufe.edu.cn

微信平台:惜采微广

人:侯冠云 电话:13572400501 81556099

附件:

1.院部奖项汇总表.doc

2.评选标准及评选程序.doc

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共青团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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