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共建高校“大思政”体系 推动高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青联发〔2023〕15号)及《西安财经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西财党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职相结合的学工队伍,共建学校“大思政”队伍体系,经报学校党委同意,校团委拟面向全校优秀辅导员公开选拔校团委挂职组织宣传部副部长1名、创新实践部副部长1名、社团建设管理部指导老师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和语言文字写作和表达能力。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要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共青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有深入思考和独到见解,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
三、任职资格
(一)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副部长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在职辅导员;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后出生);
4.应有党建、就业或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校团委创新实践部副部长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在职辅导员;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后出生);
4.应有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或者创赛指导经历;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大学生社团建设管理部指导老师
1.中共党员;
2.具有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在职辅导员;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后出生);
4.应取得心理咨询师相关认定,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突能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选拔程序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经组织推荐或个人自愿报名,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报名人员需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公开选拔团委挂职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前报校团委21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tw@mail.xaufe.edu.cn,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适应程度。面试采用个人述职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工作设想等内容;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并广泛听取其所在单位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评议;
(四)结果公示、任用。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任用。
五、相关要求
1.挂职干部的工作期限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10月;
2.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校团委共同管理;
3.挂职团干部不占校团委编制,原职级待遇不变,不转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挂职工作期间要兼顾原有岗位工作,原有单位应酌情安排挂职人员工作量;
4.校团委对挂职人员实行任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青年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内容。
附件:校团委挂职干部报名表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