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属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建设,有效搭建共青团网络育人矩阵,充分发挥团属新媒体阵地辐射引领、宣传服务青年的工作效能,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团属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西财大团发〔2024〕2号),现对校内各团属新媒体平台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和规范管理。
一、做好摸查登记
1.以校院团委、团属学生组织名义注册的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快手号、bilibili、QQ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带有团属标识或含团学组织部门名称或简称的新媒体平台,均在此次摸查登记范围。
2.校团委、校级团属学生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校团委管理,学院团委、院级学生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学院团委管理。
3.各学院团委、各级团属学生组织须明确新媒体平台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对归口新媒体平台情况进行认真摸查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行之有方。
二、开展清理整治
各级团组织每年对归口团属新媒体平台开展集中摸排和清查,日常做好管理指导,并按学校要求在党委宣传部处做好登记备案:
1. 新媒体平台运行情况。针对以职务身份注册的账号,请认真查找梳理本单位以职务身份(包括协学会职务)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注册账号的情况。
2. 发布内容排查及管理。对一些功能性不强、长期不更新的“僵尸号”进行整合或清理整顿,对不合适内容和已发布的不当表述错误及时整改,建立并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查制度和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校级团属学生组织摸排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信息登记表》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团委宣传部(长安校区大活中心2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092@163.com。
2.请各院级团属学生组织摸排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团属新媒体平台信息登记表》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学院团委。
3.若账号名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登记表报备至各级团组织。
4.各团属新媒体阵地应在备案登记前完成本年度相关新媒体账号官方认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并确保内容终审由专人负责。
联系人:李老师 付老师
电 话 :029-81556096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