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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到西安市政府机关寒假见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到西安市政府机关寒假见习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28 14:07:36

西安财经大学关于选拔优秀大学生到西安市政府机关寒假见习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工委: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寒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18333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西安市2019年寒假见习大学生选拔工作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1225日—122718:00截止 学生自由报名

20181228 校团委组织面试

2018121日—2019222 学生见习

二、遴选范围、条件和程序

报名遴选工作本着“自愿报名、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一)遴选范围

本次见习大学生确定从在陕22所高校中遴选产生,共120人,由市政府各部门提供见习岗位。将从我校遴选4名。

(二)遴选条件

1. 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和在读硕士研究生;

2. 思想积极向上、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3. 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

4. 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5. 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通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择优选定等程序进行。

1.发布通知

校团委官网及官方微信平台(西财青年)发布见习报名消息。

2.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122718:00之前。

报名方式:由学生填写《见习大学生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8),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092@163.com)。

3.资格审查

校团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相关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选拔。

4.对外公示

校团委对遴选产生的见习学生,将对外公示,待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报团市委。

三、见习考核

见习结束前,每名大学生填写《大学生见习考核表》并完成一份15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交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见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连同见习总结一并反馈至团市委。

四、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努力做好分配的各项任务。

2、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3、注重自身形象,着装大方得体,讲文明,懂礼貌,积极展示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4、注意人身、交通、饮食等安全事项。

附件1:见习大学生登记表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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