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团内通知 > 正文

西财大团发〔2025〕2号 关于表彰2024-2025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师生:

在2024-2025学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聚焦团的主责主业,积极丰富工作形式和内涵,团结引领我校团员青年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在各项工作推进和活动开展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我校建设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根据《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树模表彰办法》(西财大团发〔2025〕1号)相关规定,在各级团组织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推荐基础上,经材料审议、公开投票、答辩述职等环节综合评定,决定授予经济学院团委、商学院团委、文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统计学院学生分会、商学院学生分会、文学院学生分会、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分会”荣誉称号;授予经济学院金融2202班团支部等18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王薇、王勇、曹梦莹3名同志“五四青年标兵”荣誉称号;授予鱼莎、刘中山、郭文康3名同志“优秀团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杨嘉怡等127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徐夕童等10名同学“十佳青年”荣誉称号;授予高家瑞等335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王紫芊等450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授予米子蘅等147名同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希望全校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持续努力,不断推动我校青年工作实现新发展。希望全校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引领广大青年积极作为,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姿态扎实推动我校教育事业迈上新台阶、创造新业绩。


附件:表彰名单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