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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西安财经大学第三十期“青马工程” 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响应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根据《西安财经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西财大团发〔202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骨干培养的部署要求,聚焦新时代青年成长需求,全面强化大学生骨干的政治判断力、实践创新力与时代使命感,着力造就一批理想信念坚定、专业能力突出、忠诚践行党的路线方针的新时代青年先锋力量,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培育可靠接班人。按照上级团委部署并结合实际,校团委决定举办西安财经大学第三十期“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现将本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体现先进青年的风采;

4.具备参与培训学习的基础知识,在校期间勤于学习,学风严谨,在学业成绩、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优异;

5.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工作能力突出,群众基础稳固,社会工作出色;

6.在校期间,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

7.获得过五四表彰各项荣誉称号、“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校级各类奖学金的团学干部,优先考虑;

8.前一学期文化课成绩须全部合格;

9.无任何违纪处分(包含通报批评);

10.参加往期培养班未顺利结业者不得推荐。

二、推荐方式

学院学员:由各学院团委择优推荐;

校级学生组织学员:由校级组织考察推荐。

学员名单送校团委组织部审核,由班主任批准。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对推荐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本次推荐,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

2.各学院团委须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人选,根据分配的名额择优选拔申报;

3.各学院团委须指导督促推荐学员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留有空白(除“校团委意见”一栏),在交材料之前对推荐材料上信息进行认真核查;

4.各学院团委于4月23日下午18:00前统一将推荐人员的“西安财经大学第三十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表”(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8),同时将推荐学员EXCEL电子版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班级、学号、联系方式、政治面貌)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方式:张驰晨 17629084341

电子邮箱:xtwzzb092@163.com


附1:名额分配表

附2:西安财经大学第三十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表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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