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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暨“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2023年以来,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胸怀远大理想、牢记党的嘱托、肩负时代使命,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我校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大力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团员青年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选树先进典型、汲取榜样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2024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西安财经大学全体注册学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研究生)、专兼职团干部、各基层团组织。

二、评选奖项

1.集体奖项:五四红旗团委、优秀学生分会、五四红旗团支部;

2.个人奖项:五四青年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依据《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五四评优表彰办法》(附件1)中规定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结合实际情况及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做好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如实填写学院集体和个人奖项汇总表(附件4)。

2.请各学院于4月17日之前将本院奖项汇总表、申报名单汇总表、申报表及评优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8室),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uanwei092@163.com。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均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经校团委评审后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人:杨美珍 17792301016      81556099

      王怡苏 13071727927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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