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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十七期“青马工程” 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响应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根据《西安财经大学“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西财大团发〔2021〕2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计划,为不断提高大学生骨干、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群体的自我管理、自我培养、自我教育意识,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提升我校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实践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培养优秀的大学生骨干人才。按照上级团委部署并结合实际,校团委决定举办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十七期“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现将本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推荐学员须为我校品学兼优的青年团员。

2.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党的领导。

3.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事务,带头执行《团章》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及团干职责,自觉维护共青团形象与荣誉。

4.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组织能力突出,工作中勇于开拓。

5.热爱学习,关心集体,有较高的思想追求。在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决定。

7.获得过五四表彰各项荣誉称号、“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校级各类奖学金的团学干部,优先考虑。

8.前一学期文化课成绩须全部合格。

9.无任何违纪处分(包含通报批评)。

10.参加往期培养班未顺利结业者不得推荐。

二、推荐方式

学院学员:由各学院团委择优推荐;

校级学生组织学员:由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管理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暨大学生科技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国旗护卫队、校礼仪队考察推荐。

学员名单送校团委组织部审核,由班主任批准。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对推荐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通过本次推荐,调动团学干部的积极性;

2.各学院团委须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推荐人选,根据分配的名额择优选拔申报;

3.各学院团委须指导督促推荐学员认真、准确、详细、如实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有项目不能留有空白(除“校团委意见”一栏),在交材料之前对推荐材料上信息进行认真核查;

4.各学院团委于10月26日晚上18:00前统一将推荐人员的“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十七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表”(一式两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18),同时将推荐学员EXCEL电子版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职务、班级、学号、联系方式、政治面貌)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

5.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方式:丁佳岚 15291478428

电子邮箱:xtwzzb092@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第二十七期大学生骨干培养班“先锋班”学员推荐表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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