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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十三届“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1文章来源:西财大青年网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暨第十三届“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团工委、广大青年学生

大学生科技创新是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就业竞争能力的重要活动,为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备战2020年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学生创新创业作品,举行西安财经大学第十三届“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对优秀作品予以重点扶持并推荐参加全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赛

(一)大赛目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学子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勇于创造、勤于实践

(三)评审方

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计划竞赛及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西安财经大学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西安财经大学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奖励事项

根据竞赛《章程》规定,参赛作品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3% 、8%、39%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集体奖。

二、参赛对象

西安财经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阶段(2019年9月-10月)

1.各学院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领导小组。

2.各学院需确定本院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充分做好宣传工作。

3.校科创基地组织人员在长安校区及老校区做宣讲工作。

(二)作品准备阶段(2019年10月-12月)

各参赛学院在11月初确定本院的咨询点,校科创基地于11月中旬进行“博学杯”培训会对申报参赛人员进行指导。

各参赛队伍准备团队作品初稿,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做好作品指导,并组织专家进一步加以修改、完善。

(三)申报初期成果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

2019年11月30日前进行第一次作品征集,参赛学生到所在院(系部)团工委报名,做好项目统计,进行第一次作品申报。

各学院在11月30日前向校科创基地报送已完成的本院《作品申报清单》(附件1)交至校科创基地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402@163.com

(四)申报中期成果阶段(2020年2月25日前)

2020年2月25日前完成第二次作品征集,参赛学生到所在院(系部)团工委报名,做好项目统计,完成其余作品申报。

(五)初审、复审阶段(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31日)

院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2月底举行评审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制定《评审实施细则》,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作品进行及复审

(六)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4月15日之前)

a.校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对作者进行问辩、展览等活动。

b.举行组委会会议,评委会通报评审情况并公布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院名单和获博学杯称号的学院名单。

c.举行总结表彰大会,组委会公布获奖名次,公布获奖单位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

d.凡在博学杯中获奖的作品需按规定的参展要求在大学生科技文化活动中心进行展览、演示。

(七)选出博学杯”作品报送“挑战杯”

校科创基地从“博学杯”参赛作品中挑选出优秀作品送往“创青春”省赛。

四、参赛须知

(一)作品类别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七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七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二)作品提交

1.第一次提交作品:2019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一份立项申报书。

2.第二次提交作品: 2020年2月25日前提交立项申报书及正式作品(一式两份)。

3.请将作品与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各学院团工委,由各学院团工委指导、收集、汇总,并于规定的时间内交至校科创基地办公室(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4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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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33610295    史海燕    18093354824

五、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暨科技创新中心

 

 

 

 

 

附件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十三“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清单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十三“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立项申报书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十三“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

附件4:西安财经大学十三“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格式要求(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作品排版)

附件5:西安财经大学十三“博学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细则

 

 

 

 共青团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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